关于“十五五”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
关于“十五五”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6-02-13|字体:|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
  来源:国资数据中心
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

关于“十五五”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

财关税〔2026〕18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各直属海关,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税务局:

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,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,支持军警用工作犬进口利用,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,对进口种子种源、军警用工作犬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符合《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》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。上述清单由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国家林草局另行制定印发,并根据农林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。

二、对具备研究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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